第一條 獎懲內容: 教牧工作、財務工作、綜合治理、管理工作、團隊建設及其他開展的工作。
第二條 獎勵對象: 市第一城基督教堂主任牧師、教堂副主任、牧師。
第三條 獎勵金額: 依據市基督教堂經濟實際情況及社會發展趨向,獎勵金額隨時可作調整。
第四條 處罰: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則一票否決,不予以獎勵,并對責任人予以相應處罰: (一)如果發生重大責任事故; (二)重大財務問題; (三)團隊建設出現重大問題; (四)教務工作嚴重失誤; (五)神學思想導向嚴重錯誤。
第五條 其他: 獎勵時限以季度劃分,下季度月初或上旬依據上季度情況經過考核進行獎勵或處罰。
南通第一城基督教堂
2015年10月4日